协作近30年,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
协作近30年,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
协作近30年,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与北京的同事们在办案中深入交流,收获(shōuhuò)颇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机关第三批业务骨干结束在京交流锻炼回到赤峰,与大家分享了学习经历(jīnglì)和(hé)感悟。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zuìgāojiǎn)《关于加强新(xīn)时代检察队伍建设(jiànshè)的(de)意见》,落实“京津冀+晋蒙”检察联动协作交流座谈会精神,2024年(nián)7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签署互促共建(gòngjiàn)协议,以人员交流锻炼项目为牵引,合作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业务协作、资源共享等多项工作,汇聚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的检察合力。
北京与赤峰两地山水相近、人缘相亲,具有开展检察协作的良好基础。北京市检察院(jiǎncháyuàn)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宝跃表示,两地检察机关开展互促共建(gòngjiàn)工作,既是服务保障区域协同(xiétóng)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京蒙(jīngméng)检察协作的生动实践,要主动将检察工作一体化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祖国北疆长治久安提供(tígōng)坚实(jiānshí)法治保障。
202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nèiménggǔzìzhìqū)巴林右旗检察院(jiǎncháyuàn)检察人员参加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互促共建机制,赤峰市检察机关定期选派优秀年轻(niánqīng)检察人员前往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fēnyuàn)及(jí)密云区、平谷区、昌平区检察院等(děng)开展交流锻炼,通过参与案件办理、业务研讨、党建共建等活动,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学习首都检察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目前,赤峰市检察机关已有三批42人赴京(fùjīng)参与交流锻炼。
与此同时(yǔcǐtóngshí),北京市检察院(jiǎncháyuàn)第三分院(fēnyuàn)、昌平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怀柔区检察院、密云(mìyún)区检察院先后派人到赤峰市检察院、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翁牛特旗检察院、宁城县检察院,围绕“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式、轻罪治理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业务交流。
人员往来(wǎnglái)逐渐频繁、工作交流日益密切,两地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共同关心的话题也(yě)越来越多。从“数字检察工作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能够合作开展理论研究的课题有哪些”,到“党建与业务怎样进一步有机融合”“检察文化建设如何保持创新性(chuàngxīnxìng)”,双方合作空间持续拓展。
全域联动(liándòng)深化交流协作
两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广泛话题和密集互动,充分展现出跨区域检察交流协作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同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zhōng),如何变潜力为实力、化(huà)前景为实景,有效助力(zhùlì)检察队伍建设,服务保障(bǎozhàng)区域协同发展?
两地检察机关用两个“全(quán)域联动”给出答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jiǎncháyuàn)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慧介绍道:“我们(wǒmen)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建、携手共赢的原则,通过全地域(dìyù)联动、全领域联动,实现两地检察机关资源共享、文化共建、动力共生、业务共进。”
据了解,全地域(dìyù)(dìyù)联动就是北京市检察(jiǎnchá)院(jiǎncháyuàn)第三分院及密云区、平谷区、昌平区检察院等全力做好支持保障工作,拓展(tuòzhǎn)交流(jiāoliú)锻炼参与范围。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平谷区、昌平区等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及其所辖12个基层检察院共同参与,不同地域的检察履职经验和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汇聚融合,为两地检察机关深度交流打下坚实基础。
全领域联动就是在选派赴京交流锻炼人员过程中,最大程度丰富派出人员构成和接收岗位构成。派出队伍中既有(yǒu)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也有负责队伍建设的政工(zhènggōng)人员;接收岗位既有从事具体案件办理的业务(yèwù)科室,也有管理检察政务的行政部门。来自不同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检察人员共同参与(cānyù),实现交流范围(fànwéi)的最大化。
在这(zhè)两个“全域联动”的有效(yǒuxiào)助推下,互促共建工作扎实推进,先后(xiānhòu)形成调研报告、工作启示等(děng)各类(gèlèi)成果转化材料30余篇,汇总数字检察、队伍建设等各类经验材料30余份,发布宣传稿件12篇,为两地检察机关协同一体履职、深化落实“京津冀+晋蒙”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
近(jìn)30年协作成效显著
随着(suízhe)两地检察机关互促共建工作进入(jìnrù)“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新阶段,党建与业务融合、教育培训互促、业务协作共进等各项工作成果逐步显现(xiǎnxiàn)。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yǔ)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昌平区检察院合作创建“同心联动星炬赋(xīngjùfù)能”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成立赴京交流锻炼人员临时党支部,积极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经验交流等各项(gèxiàng)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互促共建工作(gōngzuò)更具(gèngjù)活力。
在赴京交流锻炼期间(qījiān),赤峰市(chìfēngshì)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协助办理(bànlǐ)各类案件300余件,参与出庭公诉、提讯200余次。返回赤峰后,检察人员积极分享培训经验,力求交流再传导、全覆盖。
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优秀大(dà)数据法律(fǎlǜ)监督模型在赤峰地区应用,助力赤峰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通过模型发现监督线索800余条,目前已成(yǐchéng)案60余件。
“近30年的京蒙协作让北京和赤峰紧紧(jǐnjǐn)联系在一起,真挚深厚的情谊(qíngyì)使我们(wǒmen)成为伙伴和亲戚。希望两地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持续深化互促共建机制,携手推动人才交流等各项工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表示。

“与北京的同事们在办案中深入交流,收获(shōuhuò)颇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机关第三批业务骨干结束在京交流锻炼回到赤峰,与大家分享了学习经历(jīnglì)和(hé)感悟。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zuìgāojiǎn)《关于加强新(xīn)时代检察队伍建设(jiànshè)的(de)意见》,落实“京津冀+晋蒙”检察联动协作交流座谈会精神,2024年(nián)7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签署互促共建(gòngjiàn)协议,以人员交流锻炼项目为牵引,合作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业务协作、资源共享等多项工作,汇聚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的检察合力。
北京与赤峰两地山水相近、人缘相亲,具有开展检察协作的良好基础。北京市检察院(jiǎncháyuàn)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宝跃表示,两地检察机关开展互促共建(gòngjiàn)工作,既是服务保障区域协同(xiétóng)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京蒙(jīngméng)检察协作的生动实践,要主动将检察工作一体化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祖国北疆长治久安提供(tígōng)坚实(jiānshí)法治保障。

202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nèiménggǔzìzhìqū)巴林右旗检察院(jiǎncháyuàn)检察人员参加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互促共建机制,赤峰市检察机关定期选派优秀年轻(niánqīng)检察人员前往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fēnyuàn)及(jí)密云区、平谷区、昌平区检察院等(děng)开展交流锻炼,通过参与案件办理、业务研讨、党建共建等活动,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学习首都检察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目前,赤峰市检察机关已有三批42人赴京(fùjīng)参与交流锻炼。
与此同时(yǔcǐtóngshí),北京市检察院(jiǎncháyuàn)第三分院(fēnyuàn)、昌平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怀柔区检察院、密云(mìyún)区检察院先后派人到赤峰市检察院、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翁牛特旗检察院、宁城县检察院,围绕“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式、轻罪治理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业务交流。
人员往来(wǎnglái)逐渐频繁、工作交流日益密切,两地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共同关心的话题也(yě)越来越多。从“数字检察工作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能够合作开展理论研究的课题有哪些”,到“党建与业务怎样进一步有机融合”“检察文化建设如何保持创新性(chuàngxīnxìng)”,双方合作空间持续拓展。
全域联动(liándòng)深化交流协作
两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广泛话题和密集互动,充分展现出跨区域检察交流协作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同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zhōng),如何变潜力为实力、化(huà)前景为实景,有效助力(zhùlì)检察队伍建设,服务保障(bǎozhàng)区域协同发展?
两地检察机关用两个“全(quán)域联动”给出答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jiǎncháyuàn)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慧介绍道:“我们(wǒmen)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建、携手共赢的原则,通过全地域(dìyù)联动、全领域联动,实现两地检察机关资源共享、文化共建、动力共生、业务共进。”
据了解,全地域(dìyù)(dìyù)联动就是北京市检察(jiǎnchá)院(jiǎncháyuàn)第三分院及密云区、平谷区、昌平区检察院等全力做好支持保障工作,拓展(tuòzhǎn)交流(jiāoliú)锻炼参与范围。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平谷区、昌平区等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及其所辖12个基层检察院共同参与,不同地域的检察履职经验和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汇聚融合,为两地检察机关深度交流打下坚实基础。

全领域联动就是在选派赴京交流锻炼人员过程中,最大程度丰富派出人员构成和接收岗位构成。派出队伍中既有(yǒu)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也有负责队伍建设的政工(zhènggōng)人员;接收岗位既有从事具体案件办理的业务(yèwù)科室,也有管理检察政务的行政部门。来自不同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检察人员共同参与(cānyù),实现交流范围(fànwéi)的最大化。
在这(zhè)两个“全域联动”的有效(yǒuxiào)助推下,互促共建工作扎实推进,先后(xiānhòu)形成调研报告、工作启示等(děng)各类(gèlèi)成果转化材料30余篇,汇总数字检察、队伍建设等各类经验材料30余份,发布宣传稿件12篇,为两地检察机关协同一体履职、深化落实“京津冀+晋蒙”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
近(jìn)30年协作成效显著
随着(suízhe)两地检察机关互促共建工作进入(jìnrù)“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新阶段,党建与业务融合、教育培训互促、业务协作共进等各项工作成果逐步显现(xiǎnxiàn)。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yǔ)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昌平区检察院合作创建“同心联动星炬赋(xīngjùfù)能”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成立赴京交流锻炼人员临时党支部,积极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经验交流等各项(gèxiàng)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互促共建工作(gōngzuò)更具(gèngjù)活力。
在赴京交流锻炼期间(qījiān),赤峰市(chìfēngshì)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协助办理(bànlǐ)各类案件300余件,参与出庭公诉、提讯200余次。返回赤峰后,检察人员积极分享培训经验,力求交流再传导、全覆盖。
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优秀大(dà)数据法律(fǎlǜ)监督模型在赤峰地区应用,助力赤峰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通过模型发现监督线索800余条,目前已成(yǐchéng)案60余件。
“近30年的京蒙协作让北京和赤峰紧紧(jǐnjǐn)联系在一起,真挚深厚的情谊(qíngyì)使我们(wǒmen)成为伙伴和亲戚。希望两地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持续深化互促共建机制,携手推动人才交流等各项工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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